上市櫃公司財務健全 不得私募
國內企業籌資管道與方式,將有重大轉變!繼上週,金管會要求財務健全的金融機構,不得以私募辦理增資,金管會官員昨天透露,目前正在進行評估,將此原則擴及整體上市櫃公司適用,希望未來企業籌資能以公開募集為主。
為避免企業私募浮濫,損及股東權益,金管會頻頻出招。首先,證期局先在六月中旬,針對私募設定門檻條件,規範私募參考價格的「定價範圍」,以及「強化資訊揭露」;接著,金管會在上週五舉行公聽會,會中達成共識,要求「金融機構若財務健全、正常,未來籌資須以公募為原則」。
除了金融業外,金管會目前擬對全部上市櫃公司,比照辦理適用。
金管會官員指出,目前正在積極研商評估相關內容與配套方案,整體政策方向是上市櫃公司若財務健全,應該採取公募方式引資,不宜透過私募辦理增資。
證期局表示,至於企業財務健全的標準門檻為何?什麼情況才能辦理私募增資?未來都會擬定明確的規範與條件,但各方仍有不同意見,金管會近日將舉行公聽會,以聽取大家看法。
依照現行法令規定,金融業辦理私募需「事先核准」,上市櫃公司私募則採取「事後備查」;證期局指出,如果上市櫃公司籌資改採公募為原則,未來傾向仍維持「事後備查」。
此外,金管會也公佈,今年上半年我國公開發行公司的「私募」金額為五八六.四億元,僅占公私募整體金額的十八.三%,比例並不高。
證期局表示,日前通過私募案的上市櫃公司,要等到案件辦理完成,才會送到金管會備查登記,因此,預計今年下半年,私募案將有明顯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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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 29, 2010
Posted in: 誰是大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