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車優先、補助增 推廣電動機車

台南市政府推廣綠能車輛,提高電動機車補助金額、劃設綠能汽機車優先停車格鼓勵,業者也提供6輛電動機車給市政府,供停車收費員使用,以收公務示範、推廣之效。

節能減碳觀念漸受認同,環保局昨天在市政府舉辦「府城綠能新騎蹟」記者會,由市長許添財公開宣布加碼補助購買電動機車等好消息。

許添財宣布加碼 補助最高2萬1

電動機車的補助嚴格來說分為3部分,汰換老舊的二行程機車,可獲環保署補助3000元,另外,只要購買一台電動機車,經濟部補助8000元、環保署2000 元,現在台南市政府編經費,再補助8000元;意即在台南市買電動機車,最高補助2萬1000元,不然光是購買電動機車也獲1萬8000元補助,限額 200名。

汽機車貼標誌 特定停車格優先

經濟誘因外,市政府公務停車場也將設綠能車優先停車格,凡貼有市政府設計的綠能車標誌汽、機車,都可優先停放;原則上每50個汽、機車停車位要劃設一個綠能車輛優先停車位;公務停車位原本就不收費,沒有付費與否問題。

電動機車業者指出,鋰電池的電動機車售價約5、6萬元,扣除補助民眾只需負擔3、4萬元;電動機車時速最高4、50公里,充一次電最長行駛距離40多公里;電動機車不必繳燃料費,一般插座即可充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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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 30, 2010   Posted in: 豪仔生活式